山西财经大学2020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山西财经大学是一所突出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法学学科优势和特色,经、管、法、文、理、工、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大学。学校始建于1951年,坐落于素有“龙城”之称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西省省会太原市。学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的完整教育体系,现有本科生17200余人,研究生近4000人,留学生近30人。
学校设有21个教学单位、10个实体型科研机构和37个非实体型科研机构,拥有4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5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1331工程”优势特色学科、优势学科攀升计划项目、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项目、重点创新团队。现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现有教职工171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近1200人,教授、副教授51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30余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山西省青年三晋学者、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等近40人。
学校面向社会诚聘各类高层次人才和学科团队。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分类引进、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择优遴选的原则。
(三)坚持按岗聘任、合约管理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一)全职引进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人事、档案、社保等关系均转入我校。
(二)柔性引进
在一定范围和条件下,通过讲座教授、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合作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学科团队,其人事、档案、社保等关系不做改变。
三、引进对象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勇于创新,身心健康。
(一)第一类别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
中国工程院院士;
海外著名学术机构的院士;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做出创造性成就和重大贡献、学术声望高的资深教授。
(二)第二类别人才
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
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项目入选者;
国家“外专千人计划”项目入选者;
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首席专家;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国家海外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国家级教学名师。
(三)第三类别人才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或首席专家;
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山西省“三晋学者”支持计划入选者及其他省份相应学者计划入选者;
省级“百人计划”创新项目入选者;
省级“外专百人计划”项目入选者;
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国家“青年千人计划”项目入选者;
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海外高水平大学教授、副教授。
以上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四)第四类别人才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山西省“青年三晋学者”及其他省份相应青年学者计划入选者;
山西省“百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
以上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五)第五类别人才
在国内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较多高水平科研成果的教授,要求获得博士学历学位,近三年至少主持1项A级项目,同时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A3级及以上论文。
以上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六)第六类别人才
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内外博士、出站的博士后。
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A4级论文,或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2篇以上A4级论文。
以上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科研成果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除上述六类人才外,山西省“三晋英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在相关学科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高精尖缺”人才和团队,学校可根据本人或团队的学术水平和成就,在考察的基础上确定相应人才类别。
四、引进待遇
(一)全职引进的各类别人才享受待遇如下:
(二)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学科团队,学校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一队一策”的待遇政策。
同时,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六年两个聘期”总考核制度。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在其正式上岗后发放1/2(科研启动费划入本人科研经费卡),剩余1/2在第二个聘期考核时按照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发放。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向学院或科研机构提交材料:填写《山西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应聘申请表》,提交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学术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等学院或科研机构要求的材料。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学院或科研机构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综合面试
学院或科研机构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面试,重点考察其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四)确定聘用
人事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学院或科研机构提交的考察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并结合学校学科建设需要和人才队伍状况,提出是否引进的意见,并报学校审批。
(五)考察、体检、公示
学校对审批同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学校确定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人事处负责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六、应聘方式
应聘者与学院或科研机构直接联系,并按照应聘单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七、联系方式
各学院和单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中国·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696号
邮政编码:030006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