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侨联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连城县侨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等。
5.能在本单位服务年限满五年以上并签订承诺书。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现役军人或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党纪、政纪处分规定限制期内的;(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5)受过行政处罚的;(6)个人征信有失信记录或有失信被执行记录的;(7)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招聘人数:1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女不限,有办公室工作经验五年以上优先。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24日至2019年2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连城县侨联,联系人:罗小玲,联系电话:0597-8922439。
3.携带材料(应聘者须持以下材料,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原工作单位提供);
(2)近期一寸红底免冠彩照2张。
4.鉴于现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报名等相关事项采取电话预约及联系,错开集中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时直接进行,经初审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连城县侨联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三)招聘方式
1.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总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时,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以考核文字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为主。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分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
2.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总人数未达30人时,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核
(一)按总分排名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通知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3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参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连城县侨联组织人员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
四、研究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连城县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聘用。如因聘用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办法
(一)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统一与连城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
(三)工资等福利待遇:2600元/月(含五险一金)。
六、加强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县纪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97-3128290)。
七、其他
(一)因各种原因,在体检、考核等环节出现名额空缺的,按面试分数高低排序实行递补原则。
(二)面试成绩保留五年,若聘用人员因中途辞职等产生空缺的,按分数高低排序实行递补。
(三)本公告由连城县侨联负责解释。
连城县侨联
2020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