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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2023年卫健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信阳市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信人社〔2023〕1号)精神,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县卫健系统编制空缺情况和急需紧缺岗位需求,经研究并报上级批准,2023年我县卫健系统拟通过校园招聘的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拟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新县2023年卫健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
此次校园招聘对象为2023年应届和2021年、2022年往届高校毕业生。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医疗事业;
3.具有良好品行,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年龄: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以本人有效身份证年龄为准,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应为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专业、资格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要求,具体详见《职位表》。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其毕业后择业期限根据培训时间予以顺延;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具备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本公告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中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3.现役军人,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未经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
7.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8.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办法
本次校园招聘按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校园招聘信息在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相关高校的官网公开发布。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方式及要求
1.本次校园招聘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根据招聘公告公布的报名(资格审查)日程安排,届时须本人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不允许委托他人代报,不接收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的报名。
2.报考人员只限选择一个现场报名点,并参加该报名点组织的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3.前期已参加新县卫健系统组织的预报名人员,就近选择一个报名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4.报名(资格审查)日程安排
场次 | 日期 | 城市 | 现场报名点 | 报名(资格审查)地点 | 时间 |
第一场 | 4月15日 | 新乡 | 新乡医学院 | 务实楼4楼会议室 |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
第二场 | 4月17日 | 郑州 | 河南中医药大学 | 教学实验大楼B区 三楼就业大厅 |
5.本次校园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参加或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因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聘通知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7.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现场填写《新县2023年卫健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并在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高校或院系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准予毕业证明(加盖高校或院系公章)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3)2021年、2022年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5)报考人员为规范化培训合格住院医师的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和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6)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主管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原件一份;在职人员辞职或辞聘报考的,须提供有批准权限的单位办理的辞职或辞聘手续。
(三)考试考核
本次校园招聘,根据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情况,考试考核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将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和地点:待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同一报名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未能按时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根据本次校园招聘日程安排,待两个考点现场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将两个考点所有考生面试原始成绩进行二次加权平衡后得出考生最终有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行二次加权。
4.拟聘用人员确定:在具有竞争的前提下,根据二次加权平衡后最终有效成绩,择优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在此期间如因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则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校园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和要求进行。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同一个职位出现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如学历层次也相同,则按具有新县常住户口或系新县籍生源、父母或配偶是新县常住户口或在新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如户籍也相同,则按年龄大者确定人选。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1.体检。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工作由中共新县县委组织部、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县卫健委共同组织,考察内容及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
1.公示。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影响聘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聘用情况的,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确定体检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书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2023年应届毕业生待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毕业资格证书后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能按时取得相关毕业资格证书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县战略的实施意见》(新人才〔2023〕1号)和市、县有关政策:“通过招才引智平台,专项招聘教育、医疗卫生、旅游、农林水、电商、金融、城建规划等发展急需紧缺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全职引进在新县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安家费和生活补贴。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安家费10万元、生活补贴每年2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家费2万元、生活补贴每年5000元,安家费按照3∶3∶4 比例分3年拨付,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全日制“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和具有高级技能等级以上的技能人才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本次卫健系统招才引智校园招聘,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共同成立新县2023年招才引智校园招聘专班,负责校园招聘各项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由校园招聘专班集体研判,并报请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强化监督。由县纪委监委对校园招聘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纪律与回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严格责任追究。
六、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hnxxrsj.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县2023年招才引智校园招聘专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6-2791109(新县卫健委人事股)
0376-2986511(新县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376-2793521(新县人才引进服务中心)
附件:1.新县2023年卫健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10.68 KB)
2.新县2023年卫健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2.5 KB)
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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