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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2年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考试选调教师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决定面向区内公开考试选调小学教师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本次考试选调的考试信息在纳溪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公招公选版块()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公告》要求办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考试选调岗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详见《泸州市纳溪区2022年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考试选调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考试选调条件
(一)考试选调对象和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纳溪区在编小学教师(城区小学除外)。
(二)考试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年度考核:近四年(指2018、2019、2020、2021年度)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4.学历及专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与《附件1》中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
5.教师资格证: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6.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7月15日。
7.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知识和能力。
8.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处于试用期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调动的。
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并查实报考人有不符合报考情形的,取消其报考或考试选调资格,且后果自负。
四、考试选调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12:00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如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提供的报名资料:《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资料扫描件。所在学校校长未在《报名表》中签批意见或未盖章的作无效处理。
(3)网上报名资料投递方式:报考人员将以上资料于2022年7月15日12:00前投递到邮箱2289734790@qq.com(邮件命名:所在学校+姓名+拟报考岗位编码+岗位名称)。同时,拨打0830-4282240电话确认。超过截止时间作无效处理。
3.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选调资格。
4.加分
参加“援彝援藏”服务期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教师,每支教满1周年可申请加1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通过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录用公招公选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gzgx)公示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加分分值按实计入综合成绩。
(二)考试
1.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讲课的方式,总分100分。
(2)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请于7月18日(8:30-12:00;14:30-18:00)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培股(106室)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7月24日,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泸州市纳溪区2022年公开考试选调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援藏援彝加分。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日内,由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通过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录用公招公选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gzgx)公布。
(三)考察
1.考察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考试选调岗位人数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或者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人员,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考察内容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或选调单位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考试选调资格。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调动人员,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通过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录用公招公选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gzgx)公示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0830-4122252)。一经公示,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五)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后办理相应人事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疫情防控。本次考试选调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报考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时的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1.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考生进入面试现场时,应当主动出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
3.面试前7天内有四川省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面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①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②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③前7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④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⑤前7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⑥前7天内有四川省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面试当天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注:高、中风险区具体名单可通过“天府健康通”微信小程序查询。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因隐瞒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造成无法正常参加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5.其他事项。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涉及面试过程中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在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录用公招公选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gzgx)予以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责任自负。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830-4282240。
附件1:泸州市纳溪区2022年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考试选调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泸州市纳溪区2022年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考试选调教师报名表.doc
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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