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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嘉兴嘉善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8人公告

来源:嘉善县人民政府     2021-07-13 0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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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嘉善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嘉善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8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笔试科目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嘉善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素养;工作学习综合表现良好,工作期间无医疗事故发生。

3.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7月19日至2003年7月19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取得学历、有关资格证书及户籍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留学人员于2021年7月19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定向培养的农村社区医生限报其本人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就业单位。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且2021年7月19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嘉善县政府信息公开(http://www.jiashan.gov.cn/col/col1229418793/index.html)公布,请注意关注。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按公告规定,提供报考人员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供委托书、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1年 7月19日,上午  9:00-11:00

下午  14:00-16:30

报名地点:嘉善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一号会议室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嘉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岗位还须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一般不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2.领取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领取时间:2021年7月26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00

领取地点:嘉善县卫生健康局三楼组织人事科(313办公室)。

3.笔试。笔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及相应专业基本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自动淘汰。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不得低于2:1,不到核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笔试、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6.考核。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7.公示。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8.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与学位的、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规定办理续签合同。

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申报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

(一)符合以下情形的,可参加报名、笔试、面试

1.“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的,可参加报名、笔试、面试。

2.“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报名、笔试、面试。

3.“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报名、笔试、面试。

4.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嘉善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0573-84231051)报告。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应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和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密切接触者应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报名、笔试、面试。

(二)有以下情形的,将影响参加报名、笔试、面试。

1.按以上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无法提供的,不得参加报名、笔试、面试。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报名、笔试、面试。

3.入场时“健康码”为绿码但测量体温37.3℃以上的,或考试中出现相关症状影响他人考试的,受控安排到特殊考场考试或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三)做好个人相关准备工作

1.提前申领好嘉兴健康码。

2.考生如实填写申报报名、笔试、面试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承诺书(承诺书详见公告附件)。

3.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4.提前做好出行安排,考试当日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

5.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戴好口罩,打开手机上的“健康码”。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应按规定或监考人员的要求佩戴口罩,如有不戴后果自负。一是通过考点入口时、考试期间上厕所时应戴口罩。二是考试期间普通考场考生可自主决定戴口罩。三是在特殊考场考试或在考试期间出现相关症状的,须戴口罩。

2.要服从现场防疫检测和考务管理。从规定通道,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内活动。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受控安排到特殊考场考试或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处置措施。

3.因防疫管控要求,私家车禁入考点,请各位考生尽量选择车辆送接,或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乘出租车、公交车等方式出行,并安排好出行时间。考虑到入场时须防疫检查,请在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逾期影响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四、其它事项

(1)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 )第三十条规定: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嘉善县中医医院、嘉善县第二人民医院、嘉善县第三人民医院、嘉善县妇幼保健院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其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实行备案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报备员额总量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聘用的工作人员,适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5)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县卫生健康局解释。咨询电话:0573-84235010;84231051。

附件1:2021年嘉善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嘉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个人健康承诺书.docx

嘉善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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