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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1.(单选题)下列关于非法人组织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非法人组织不具有财产或者经费
B.非法人组织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C.非法人组织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D.非法人组织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2.(单选题)在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而继续实施的代理行为,其效力应认定为( )。
A.代理行为有效
B.代理行为无效
C.被代理人的继承人追认后有效
D.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有效
3.(单选题)谢某晚间回家时,见有一喝醉酒的人砸碎他停在路边的轿车窗玻璃,谢某将其抓住并扣押在小区保安室等待警察到来。谢某扣押该人的行为是( )。
A.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行为
B.私力救济行为
C.正当防卫行为
D.紧急避险行为
4.(单选题)下列选项中,能够在当事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是( )。
A.王某与赵某约定,五月份一起去新疆旅游
B.钟某因赌博输了,向卢某出具10万元欠条
C.余某利用周末时间,借朋友钟某的轿车自驾外出旅游
D.老人吴某在路边摔伤,陆某将老人扶起并帮助联系其家人
5.(单选题)郭某由甲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乙物流公司担任货车司机。在被乙公司安排将丙公司货物送往广州途中,郭某盗窃部分货物销售牟利。依据《侵权责任法》,丙公司的损失应由( )承担。
A.甲公司
B.乙公司
C.郭某
D.乙公司和郭某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1.【解析】C。
本题考查民法常识。
A项错误,由于非法人组织是经核准登记领有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组织,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从事民事、经济活动,享受一定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因此它有与其经营活动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财产或经费,作为其参与民事、经济活动,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质基础和财产保证。
B项错误,由于非法人组织是经核准登记领有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组织,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从事民事、经济活动,享受一定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C项正确,非法人组织是介于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一种社会组织,它没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D项错误,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考点
民事主体
2.【解析】A。
本题考查民法常识。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四规定:“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一)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二)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三)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四)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因此,A项正确,BCD三项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A。
考点
其他
3.【解析】B。
本题考查刑法常识。
A项错误,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行为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用各种各样方法、手段等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情节较轻者,不会够成刑事处罚的行为。本题中谢某为保护自身财产将砸碎其轿车窗玻璃的喝醉酒的人抓住并扣押在小区保安室,未违反法律规定,不构成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行为。
B项正确,私力救济行为是指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靠自身的实力,通过实施自卫行为或者自助行为来救济自己被侵害的民事权利。本题中喝醉酒的人将谢某的轿车窗玻璃砸碎,谢某为保护自己的财产将喝醉酒的人抓住并扣押在小区保安室,属于私力救济行为。
C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谢某并未对喝醉酒的人造成人身损害,不构成正当防卫。
D项错误,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题中谢某不存在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构成紧急避险。
故正确答案为B。
考点
其他
4.【解析】C。
本题考查民法常识。债之关系,又称债权关系或债务关系,指一方当事人得向他方当事人请求一定给付的法律关系。其请求给付的一方当事人,享有债权,称为债权人;其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债务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这种请求一定给付的法律关系为债权债务关系。
A项错误,王某与赵某约定不存在给付行为,属于情谊约定,不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构成债权债务关系。
B项错误,《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赌博行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赌博写下的欠条,不属于债权债务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C项正确,余某借钟某轿车自驾外出旅游,二者之间形成了借用合同关系,借用合同是出借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出借物无偿交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在一定期限内或使用完毕后返还原物给出借人的合同。余某负有归还给钟某轿车的义务,钟某具有要回轿车的权利,双方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D项错误,陆某将老人扶起并帮助联系其家人属于好意施惠行为,好意施惠是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好意施惠关系无法律上的拘束力,当事人之间不产生债的关系,不发生给付请求权。老人吴某在路边摔伤,陆某将老人扶起并帮助联系其家人,老人没有相应的给付义务,吴某也没有请求对方进行给付的权利,故不构成债权债务关系。
故正确答案为C。
考点
债权
5.【解析】B。
本题考查民法常识。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题中,郭某为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乙公司为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郭某在劳务派遣期间盗窃部分货物销售牟利,丙公司的损失应由乙公司承担。
故正确答案为B。
考点
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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