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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第十一师事业单位招聘258人公告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     2020-07-30 02: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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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以下简称十一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法规政策,十一师决定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


  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兵团第十一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涉及113个岗位258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内地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


  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0年度第十一师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官方平台。猎聘网为指定报名网站。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入猎聘网(https://campus.liepin.com/jsbt11)进行报名。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29日10:00至8月6日20: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29日10:00至8月7日20:00。


  岗位改报时间:2020年8月8日10:00至18:00


  (二)笔试时间、方式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


  笔试方式:线上笔试(参加笔试人员以短信的方式通知)


  (二)面试时间、方式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岗位改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2020年度第十一师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0991—6686497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登陆猎聘网(https://campus.liepin.com/jsbt1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20年度兵团第十一师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模板见附件3)。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4)。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报考职位要求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的,考生应上传相关证书(或文件)扫描件等材料。


  (5)《考生承若书》签字扫描件(模板见附件5)。


  (6)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 网上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登陆猎聘网(https://campus.liepin.com/jsbt11)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如未通过,请及时改报其他职位。


  5. 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 岗位取消


  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于8月7日上午10: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


  7. 岗位改报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8日10:00-18:00登陆猎聘网进行岗位改报。(岗位改报时间段内,首次报名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将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十一师政务网进行公示,报名人员8月11日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十一师政务网查询。


  (二)笔试


  1. 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国家通用语言试卷),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


  2. 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十一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报考人员有一科无成绩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按照岗位要求,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工作经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注意事项将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十一师政务网上进行公示,考生8月20日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十一师政务网查询。


  (四)面试


  面试采取网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第一时间经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五)总成绩


  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十一师政务网公布。


  (六)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考生所在地三甲医院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七)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因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九)公示


  第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一)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


  第十一师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1—6686422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考生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电话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师人社局工作人员,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8.本《公告》由第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1-6686497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18180928132 (028)61015092


  附件:


  1. 2020年度第十一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2. 2020年度兵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3.2020年度十一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5.考生承若书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7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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