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招聘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市生态环境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1名编外驾驶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驾驶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吃苦耐劳,能做好突发情况下保障工作,持有B照以上,懂汽车维修,驾驶技术熟练,驾龄在3年以上。
(三)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公告时间:2020年3月23日至25日,共3天。
2.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请有意报名者于公告之日起,2020年3月25日下午17点前到市生态环境局307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提供驾驶证、身份证、学历证明、户口本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名表可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hbj.suining.gov.cn/home)下载或报名点领取。
(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由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报名资格人员名单暂定2020年3月27日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2.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
1.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组织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视为招聘不合格。
3.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四)考核
由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表现等。
(五)确定聘用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
1.在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拟聘用的人员将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确定聘用的人员提供资料后,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四、获聘人员待遇
获聘人员按规定与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签定劳动合同,纳入市生态环境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管理。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本公告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2391008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