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儿童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健委指导监督下,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监察审计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53个;招聘计划76名,其中管理岗位3名,专业技术岗位73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儿童医院网站(www.hnetyy.net/)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2.网上报名时间及要求:
应聘序号为1—35的岗位报名时间为3月25日至4月5日24时止,应聘序号为36—53的岗位报名时间为3月25日至5月31日24时止。应聘者登陆湖南省儿童医院网址(www.hnetyy.net/)进入“湖南省儿童医院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系统”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者慎重填报。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多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所需附件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尚未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者需上传填写完整有学校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3)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应聘医生、护士岗位者提交执业资格证(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注册期内),已通过考试获得执业医师等资格,因未就业导致无法注册,但还在国家规定的注册有效期限内,可不提供注册证明材料。
(5)应聘医师(硕士学历)岗位的应聘者,往届生必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应届生必须提交住培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且必须于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招聘条件中注明为学术型可不提交)。
(6)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请出具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0年2月29日为截止日期。
(7)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提交相关材料(如高中毕业证、中共党员等)。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硕士及以下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医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儿童医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序号为36—53的岗位为博士研究生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1)应聘序号为1—29号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主要内容见附件。
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实际操作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所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技能。
(2)应聘序号为30—35号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第一轮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第二轮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统一组织的第一轮笔试。第一轮笔试为闭卷考试,第二轮笔试为实地调研,以第一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进入第二轮笔试。
面试:参加第二轮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所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
(3)应聘序号为36-53的岗位:采取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综合考察。综合考察通过量化评分及专家评审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临床、科研、教学等能力。
以上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综合考察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及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儿童医院网站公布。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临床医学类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卫健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儿童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最低服务年限3年。
临床医疗类博士年薪25万元起,符合医院“1233”人才培养方案基本条件可直接纳入计划培养,给予不少于30万元的培养经费。3年内获得国自课题立项(青年基金)或在SCI医学类2区公开发表1篇论文或在中华牌/SCI医学类3区公开发表2篇论文者给予安家费用10万元;3年内获得国自课题立项(面上项目)或在SCI医学类1区公开发表论文者给予安家费用20万元。
咨询电话:0731-85600909(医院人力资源部)
举报电话:0731-85356873(医院监察审计部)
湖南省儿童医院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