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选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现选聘工作人员73名,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选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二、选聘对象
(一)博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以下。
(二)硕士研究生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建设学科(465个)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2019年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国(境)外院校(需取得全额奖学金或者半额奖学金)硕士毕业生;
3.本硕学习阶段均为普通全日制(初始学历为本科,不含专升本、专接本)。
三、选聘政策
1、一旦录用,为河北省正式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工资标准;享受学位津贴;硕士研究生月均收入不低于6000元,博士研究生月均收入不低于8000元。
2、博士研究生20万元-40万元安家费,周转房一套,10万-20万元科研启动费,每月800元博士津贴,按副教授职称发放校内津贴,为配偶安排工作。
四、人才需求及要求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报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测评考核程序。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二)测评考核
由学院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专业专家和人力资源专家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试讲方式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测评考核,对其学习工作经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课堂内容组织及论文、科研、实践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院组织人事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选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应聘方式
联系人:罗丽英
联系电话:0319-2271505
报名邮箱jxzuzb 163.com,为提高工作效率,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双一流建设学科的注明)+学历
报名材料:1.个人简历;2.报名表(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下载);3.本硕博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各阶段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国(境)外留学毕业的,需提交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疫情期间,只接收邮箱报名,待疫情解除后再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