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公告
南京中医药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校网址:http://www.njucm.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应聘第二附属医院、附属南京医院岗位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6.附件岗位表中有具体要求的按岗位表执行。
二、报名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0日。学校将及时通报岗位招聘情况。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管理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3月11日9:00-12月3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3月11日09:00-12月30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法定节假日时间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南京中医药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适时组织考核,具体以南京中医药大学通知为准。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填写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发表论文一定要标明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研究课题请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6.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与我校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资格复审。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试方式
采用面试考核。面试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制定的办法执行,成绩当场告知。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学专业、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相关政策咨询请联系南京中医药大学人力资源处025-85811051,岗位咨询详见附件岗位表中备注。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中医药大学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11025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 ec.js.edu.cn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 jshrss.gov.cn举报电话:025-83230723;025-83236078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