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民法院招录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全面落实司法改革要求,解决象山县人民法院目前辅助人员不足的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聘用优秀人员。
二、工资待遇
(一)月工资不低于象山县最低工资标准;
(二)五险一金保障;
(三)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计划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1.速录员4名(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中文录入及文档编辑等业务技能,同等条件下拥有速录资格证书的优先录用);
2.驾驶员1名(需持有C1以上驾驶证5年以上,其中持有A2以上驾驶证的优先录用;实际驾龄需满3年以上,技术熟练,驾驶记录良好,要求男性);
四、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驾驶员学历放宽至高中以上);
(三)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0周岁(1990年3月6日至2002年3月6日期间出生)(驾驶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3月6日至2002年3月6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象山户籍;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六、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9日-3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502办公室(象山港路525号)。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象山法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后前往本院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4.资格初审:2020年3月12日-3月13日。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象山法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有无违法行为证明;
(6)有无参加任何邪教组织证明;
(7)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资料原件。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一轮上机(实操)、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满分为100分,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三)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新录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二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报名咨询电话:0574-59182520,张老师、陈老师。
3.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象山县人民法院监督执纪科,举报电话:0574-59182561。
象山县人民法院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