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特聘农技员招募方案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提出“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扶贫的指示精神,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探索强化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工作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的新途径,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农办科〔2018〕15号)有关精神,决定在我县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兴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招募工作,面向全县招募5名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特聘对象:
(一)农业种养能手;
(二)农业乡土专家;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
(四)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三、特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二)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且从事该行业年限在10年以上,原则上年龄不允许超过65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五)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四、职责与任务
(一)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特色产业。联系有关专家,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脱贫致富带头人和贫困农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
(二)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贫困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对贫困农户进行技能培训,提供其科学种养水平。
(三)与我县农技人员结对开展驻贫困村和挂钩贫困户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宣讲脱贫攻坚、产业扶贫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扶贫攻坚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聘任程序
1、将“兴隆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特聘农技员招募办法”公示到兴隆县人民政府网,全县范围内公开招募。
2、个人申请:
凡符合招募条件有意愿报名的,到所辖乡镇(或专业技术单位)开具推荐信;携带本人身份证、小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社保卡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兴隆县农业农村局科技股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5日到3月20日止,报名期限为15天,逾期报名无效。
3、人员遴选:
我县根据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农技推广工作需要,合理确定特聘农技员招募数量和招募标准,按照扶贫攻坚的具体要求,采取区域带动、以点带面的原则,确保特聘农技员能够在所辖区域方便技术指导。特聘农技员招募工作,依托环保站和畜牧站根据实际基地技术工作的需要,进行乡镇推荐,专家考核、科技股把关,后报送农牧局的步骤,切实的把特聘农技员招募要全程公开透明。
4、根据工作需要拟定特聘专业:
香菇产业2名,蔬菜专业1名,畜牧专业2名。
5、审核评定公示:
秉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特聘人员,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填写特聘农技员考核表后,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6、确定人选。
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如无异议确定最终人选。
7、签订服务合同。
考核合格者,即为我县农技推广特聘服务人员,由兴隆县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特聘农技员特聘合同,签订合同后,特聘农技员要遵从指定区域内的业务指导工作,同时要服从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临时性的业务工作。
六、合同期限
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劳务合同。
七、待遇
特聘农技员使用期内的经费由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中列支、发放。具体工资标准为:采用非固定工资制,工资标准按乙方下乡技术指导实际天数进行工资发放,每天工资标准补助180.00元(特聘农技员下乡期间的交通费、餐费、补助费等均包括在内),项目按国家规定负责每位特聘农技员的工伤保险,特聘农技员意外保险商业险由自己缴纳,缴纳标准应不低于每年100.00元标准,工资发放由推荐单位按月统计出勤天数,纸质版盖章报送到科技股,以半年为发放基数,科技股统计后,本人开具正规发票,工资发放到特聘农技员社保卡中,不允许现金形式发放。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