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千岛街道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城市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千岛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千岛街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7名。
二、信息公布平台
(一)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
http://xcgwh.zhoushan.gov.cn
(二)千岛街道微信公众号
其中,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作为公布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
(二)热爱基层工作,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四)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0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五)舟山户籍;
(六)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29日至3月2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千岛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新城海天大道1555号)。
3、报名方式:参加报名者需携带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2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并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如有报名后放弃应聘者,收取的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4、加分情况:中共党员身份的,提交党组织证明,计2分;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计1分;有一年及以上三年以下乡镇(街道)、社区工作经历的,提交现(原)单位工作证明和社保参保证明,计2分;有三年及三年以上乡镇(街道)、社区工作经历的,提交现(原)单位工作证明和社保参保证明,计4分:以上各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日)
5、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本人亲自到场报名,并在报名点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即可进入面试程序。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6、领取面试通知书:2020年3月3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电话告知领取面试通知书。
7、其他说明: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3倍的,报请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拟招聘计划。
(二)面试
1、面试时间:时间2020年3月4日,地点千岛街道办事处,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统一命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参加面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面试说明:面试环节统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加分项+面试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加分项高的排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履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新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按照人员类别享受相应待遇。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80—2296716,229681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千岛街道负责解释。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工作委员会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千岛街道办事处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