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公开选聘高端管理人才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拓宽选才引才视野,服务澄迈高质量发展和海南自贸港建设,经研究决定,澄迈县面向省内外公开选聘3名高端管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一)澄迈县人民医院院长1名;
(二)澄迈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三)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二、资格条件
(一)人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正确的业绩观、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县人民医院院长人选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针对具体职位,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澄迈县人民医院院长人选
(1)临床医学专业;
(2)具有5年以上医疗卫生管理工作经历,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担任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院长5年以上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2.澄迈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比照正科级管理)、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比照正科级管理)人选
(1)工商管理类、金融类、经济类、法律类、工程类相关专业;
(2)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决策判断和经营管理能力较强,优先考虑具有资本市场研究、资本项目运作、投融资、土地整理和开发、企业转型升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处置运营等工作经历的人员;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5年以上建筑类、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4)具有5年以上领导岗位(比照副科级管理)工作经历,或者2年以上大中型国有控股企业领导岗位(比照正科级管理)工作经历的人员;
(5)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建筑类、工程类优秀人才,或担任县级以上建筑机构总经理5年以上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4.因重大突发事件受到责任追究,或者违反行业行风纪律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6.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管理方式
(一)对澄迈县人民医院院长,可任选以下一种薪酬待遇方式:如选择聘期管理的(每一聘期3年),采用“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方式,总薪酬标准在40万-50万之间,由澄迈县人民政府委托用人单位与人选协议薪酬并签订聘任合同,考核合格可连续聘任;如选择体制内管理的,实施县内同类人员正常工资制。
(二)对澄迈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按照职业经理人制度管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采用“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方式,实行市场化薪酬及契约化管理,总薪酬标准在25万-35万之间,考核合格可连续聘任。
(三)符合我省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人员,可按有关程序认定,并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2020年2月19日上午9:00至3月16日中午12:00,本次公开选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gbz67629229 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任职文件、奖惩文件、主要学术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其中,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并对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及履历业绩分析
专家评审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对审核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进行履历业绩分析。原则上按不低于1:5的比例择优提出进入面试测评环节建议人选。
(三)面试测评
对建议人选进行面试测评,确定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
联合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如有应聘人员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通过的,按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决定聘任
根据职位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
(六)办理任职
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拟任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如选聘职位报名人数较少或无合适人选的,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聘。
五、纪律要求
选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双向选择、择优选聘,全过程实行阳光作业,接受中共澄迈县纪委、澄迈县监察委员会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与选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严肃查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7629229;
联系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县委大院县委办公楼508。
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