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招聘协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面向社会招聘协管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和网络管理能力,口齿清楚,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4.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持有计算机等级证、网络管理员证和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5.21-45岁,男女不限,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招聘岗位
智能监控中心信息员6名、技术主管1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二)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三)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四)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五)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认真填写《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电子邮箱:2905542995 qq.com。
(二)报名时间:2020年2月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三)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匹配性等。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另见通知。
2.面试地点: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四)体检:面试通过后体检,体检由单位带队到县(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为常规体检+尿吗啡,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不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由招考单位对考生进行综合性政治审查。审查不合格或被审查者自愿放弃考察的,其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体检、考察、递补。
(六)公示: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聘用(有单位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
四、工作及薪酬待遇
一经聘用,安排至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工作,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规定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无绩效工资,享受蒙自市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用人部门出具合格鉴定后,智能监控中心信息员将享受基本工资1500元/月+基本绩效500元/月+岗位绩效1000元/月;技术主管将享受基本工资1500元/月+基本绩效500元/月+岗位绩效2000元/月,并购买“五险”、提供住宿和相应的伙食补助等。
正式聘用后,将与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签订用工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
五、其它说明
本次招聘公告在蒙自市人才网(http://www.ynmzrc.com)发布,其他网站发布有关本次招聘考试信息也可联系我单位。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18808739154
电子邮箱:2905542995 qq.com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