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肃南县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水平,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服从学校管理。
2.招聘对象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肃南户籍(2020年1月10日之前为肃南户籍)。
3.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10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教研室办公室(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307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1份。
(2)报名者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等证件(2020年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出的学籍相关证明材料或学生证)、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到现场审核。
(3)报名时,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初审,对明显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面试主要以讲课为主,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用工性质及管理
1.聘用人员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聘用合同制管理不占教师编制,不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可以参加每年的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引进),择优选聘。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任制合同。
3.聘用的往届毕业生在3-7月份安排到县幼儿园集中见习培训。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可根据毕业学校课程灵活安排见习培训,于7月1日前持毕业证到县教育局验证报到。所有聘用人员在8月下旬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全县各幼儿园工作。
4.聘用人员聘期内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和严重违反聘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教师月工资2500元。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在县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936-6121132(肃南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936-6122223(肃南县人社局)
0936-6127807(肃南县教育局)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肃南县教育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