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滨州市惠民县事业单位选聘硕士博士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助力我县经济建设,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特聘办法》(鲁人社发〔2015〕6号)、《滨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滨人组〔2018〕3号)和《滨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操作规程(试行)》(滨组发〔2019〕5号)规定,2020年公开选聘硕士博士到惠民县县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进行选聘。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学位和其他条件要求,报考所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对应。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0年滨州市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博士岗位一览表》(附件1)。
3、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2月4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主管部门认定。
4、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2月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4年2月4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6、不能应聘的情形:
(1)曾受过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3)惠民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评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2月4日9:00-2月6日16:00
初审时间:2020年2月4日11:00-2月6日17:00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以“报名岗位+单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方式命名,发送至资格审核部门邮箱(详见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可重复多次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①《2020年滨州市惠民县事业单位招聘硕士博士报名表》(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所在工作单位公章;报送PDF版和WORD版)和《诚信承诺书》(PDF版);②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标准证件照(红、白或蓝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300*215像素);③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PDF版);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留学生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彩色扫描件(PDF版),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PDF版)、学信网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⑤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相关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PDF版)。
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材料、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恶意发送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名资格的,查实后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情况通过惠民县政府门户网站、“灯塔-惠民党建”网站予以公示,2月6日16:00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人员务于2月7日9:00前报送相应邮箱(以邮件时间为准)。每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最多提出一次改报岗位申请。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
3、领取面试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惠民县政府门户网站、“灯塔-惠民党建”网站予以公告。
(二)面试评议。面试评议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评议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评议结束,在合格分数线以内,按1:1比例公布考察体检人选。
(三)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代管)部门派出考察组开展实地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并审核调取个人档案。考察过程中将对选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选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留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原件;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考资格承诺书(附件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空缺的,按面试评议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一次后仍不符合体检、考察要求,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
(五)公示聘用。根据面试评议、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惠民县政府门户网站、“灯塔-惠民党建”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2020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20年7月31日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未能达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予聘用。
为保持事业单位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文件规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三、有关待遇
(一)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硕士研究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非初次就业的免除试用期。根据所学专业,符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聘用到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硕士研究生可聘用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位空缺情况,工作表现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七级管理岗位(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八级管理岗位(副科级)工资待遇。
(二)优先调任公务员岗位。对任职考核特别优秀且符合调任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任职。
四、其他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中共滨州市惠民县委组织部、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惠民县委组织部:0543-5320713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8197032
惠民县教育和体育局:0543-5351474
惠民县卫生健康局:15726287971
中共惠民县委组织部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