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立医院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抚州市立医院是经抚州市人民政府和江西省卫健委批准设置的一所公立三级综合医院,为抚州市卫健委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因工作和用人需要,经抚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4名(含事业编制和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人数请查看《抚州市立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分为正式编制和备案制编制两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选资格:
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近五年曾发生过经第三方鉴定机构认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事故并负主责的;近三年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抚州市立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相应岗位的条件要求。各岗位具体条件,请登录抚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jxfz.gov.cn)、抚州市卫健委网站(http://wjw.jxfz.gov.cn)、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查询《抚州市立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岗位条件报考。
1.学历和学位: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符合报名条件的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其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0年8月1日之前。
学历(学位)条件指本公开招聘岗位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在职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及各级党校学习所获学历。
2.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抚州市立医院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商议确定。
3.年龄: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1日。计算方法为: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48周岁以下是指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职务:职务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1日,有任职职务要求的应提供职务任命相关材料。
5.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指学历和职称二者同时达到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指学历、资格证及执业证同时达到要求。高级职称为高级职称分类评审前取得的高级职称,或分类评审后取得的省(市)类高级职称。
6.工作经历: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8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19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7.资格证书:参加了2019年医师或护士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
8.抚州市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应在原单位累计服务满5年(即2014年12月1日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并且须由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抚州市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累计服务不满5年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并完成下编手续。
9.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三、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2月10日上午9:00至2月13日至下午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事项及要求:
1.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名和密码(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网上报名只对应聘人员上传的照片规格、清晰度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报名表》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关于岗位代码:网上报名系统中要求考生填写报考岗位的岗位代码,考生须在抚州人事考试网报名专栏页面中下载带有岗位代码的《岗位表》中查询。
(三)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通过网上报名后,于2020年2月10日上午9:00至2月14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本次考试缴费采用网上付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需开通网上银行方能支付报名费用。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四)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在2020年2月24日9:00至2月28日24:00(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时间。笔试时间暂定2020年2月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招聘程序
(一)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共分为两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第一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医学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分为西医临床医学卷、中医临床医学卷、医学影像卷、药剂学卷、医学检验卷、护理卷六类试卷。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包括医学基础知识、相应岗位所需的医学专业知识)、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分数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第二类:综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含有: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知识、职业道德知识、文学常识、国情国策与时事政治。
综合岗位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二)笔试成绩和入闱名单。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线,凡笔试成绩低于45分的不得入闱面试。如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将不足面试人数在网上公开调剂。经公开调剂后,仍达不到1:3的,可降低面试比例,允许参加资格审查且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三)网上调剂
在网上发布调剂公告,对公开招聘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未入闱面试的考生且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的,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参加调剂。
(四)资格审查
1.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持规定的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2.因资格审查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一个岗位缺额最多可递补三次。递补均不成功或无人递补时,直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入闱人员。当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五、公示。按有关规定在网上进行公示。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七、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市卫健委和市立医院具体实施,主要考核引进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聘用。
(一)体检、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二)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九、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市立医院、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拟公开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0日未报到,经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4-8222130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94-8236349
抚州市立医院人事科:0794-8235766
(二)监督举报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0794-8232017
2020年元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