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沙湾区融媒体中心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71号)文件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乐山市沙湾区融媒体中心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详见附件1)考核招聘岗位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及相关规定等情况,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名额见《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请准确填写《乐山市沙湾区融媒体中心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并于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报名表电子文档通过邮件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
乐山市沙湾区融媒体中心:471606536 qq.com
报名时间: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1月23日
四、资格审查
报考者于2020年2月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带上以下材料到招聘单位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报名表》1份(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核
采取专业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考生考核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为80分,考核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可由本人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该岗位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本环节只递补一次。
七、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对考察不合格、提供虚假材料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本环节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
通过考核、体检并考察合格人员,在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公示7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员拟聘用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报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如未按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不予流(调)动。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0833-3441719;
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432456;
十一、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不服从安排者或超出规定时间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
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432456;
沙湾区融媒体中心:0833-3445870;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