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委网信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解决网信事业发展急需,加强队伍建设,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等文件规定,市委网信办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与对象
1.面向全市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选调2名。
2.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已进行事业编制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选调2名。
具体职位见《中共邵阳市委网信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忠诚干净担当;
2.满足选调岗位所需的岗位经历、学历、专业及年龄等要求(附件1);
3.担任正科级领导以下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以公告之日所任行政职务、职级为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限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1月8日。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18日上午8:00至1月20日下午17: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公务员单位、事业单位报名者应分别携带《邵阳市委网信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附件3(须如实填写并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且加盖单位公章)和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附电子版)。报名表可登录邵阳党建网进行下载。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地点:邵阳市委网信办1楼
联系电话:0739-5481097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者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委网信办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对职位条件不清楚的,应主动向选调机关咨询,并对自己的报考负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考试、考察各个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相关规定。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职位的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其他职位。
四、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其他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笔试在市委组织部的监督指导下,由选调机关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选调机关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测试由选调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在面试前完成,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笔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为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在面试前2天,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选调机关组织实施。
对正式面试时,实际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该面试考场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三)成绩合成与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综合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一)体检。体检由选调机关负责组织,在市委组织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选调机关负责组织实施。选调机关应派出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选调机关决定是否递补,但须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如果递补,必须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转任
选调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在邵阳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或调配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有关具体事项由市委网信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9-5481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