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2020年定向招聘医学类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公告
为切实解决基层卫生人才短缺和人员结构不合理问题,实现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90%以上的患者在区域内就诊的目标,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陕西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陕办发[2017]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拟为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普通高校毕业生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区人民医院招聘5名,区妇幼保健计生中心招聘4名,区精神专科医院1名,各镇卫生院招聘20名。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1日至2002年1月10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的出生年月日为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社会各类纳入失信人名单中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nanzhe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月11日(星期六)9:00-16:00。
地点: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北区10门三楼(中国西安人才市场)。
2.报名证件:根据招聘职位条件要求,应聘人员须持以下证件:
(1)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
(3)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书,个人简历,学生成绩登记表,学校出具本人属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的证明及三方协议;
(4)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个人简历,《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在线学历认证报告;
(5)应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报名表: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填写《汉中市南郑区2020年定向招聘医学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
4.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进行资格审查。如遇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与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各占50%。笔试统一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测试内容以医学基础知识为主。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该岗位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所有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定名次,并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对于一个职位只有一名报考人员的,该考生总成绩低于全体参考人员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学历高低排序。
(四)体检、考察
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告知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如有疑议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通知本人。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本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规行为等。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从本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并签订三方协议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证件送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凭市人社局签发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到区人社局报到,与区卫健局签订定向招聘服务协议书,并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享受政策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三、招聘纪律和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招聘工作严格执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按程序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违反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并保持联系畅通。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签约均通过电话通知考生,因通讯不畅造成失误,责任由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0916—5512249联系人:阙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