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招用编外人员公告
为满足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补充编外用工的需要,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区委办〔2019〕97号)文件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部分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用编外人员27名。具体招用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招用编外人员计划一览表》,可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余杭区人才服务网:http://www.yhqrcfw.com/
二、招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拟招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
6、其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1、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处的;
2、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4、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5、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资料
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区社会福利中心报名地点:杭州市余杭区运河街道东湖北路570号;
区法院报名地点:余杭区人力资源市场三楼(余杭经济开发区超峰西路1号);
区文联报名地点:余杭区文联办公室(南苑街道东湖南路52-2号华源天盛综合楼8楼812室)。
章太炎故居纪念馆报名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仓前塘路59号;
余杭区图书馆报名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49号,图书馆五楼办公室
良渚博物院报名地点:良渚街道莫干山路3501号良渚博物院办公室。
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等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余杭区法院驾驶员岗位的,还需提供近三年无车辆驾驶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报名时还须随带《杭州市余杭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寸免冠近照3张,并按规定填写《报名表》。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人数不足招用岗位人数1:2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用计划。招用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五、考试
具体考试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执行。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决定。
余杭区社会福利中心保育员岗位:面试。
余杭区法院速录员岗位:综合成绩=计算机测试×50%+面试成绩×50%;
余杭区法院辅警岗位:综合成绩=(体能测试×70%+计算机测试×30%)×50%+面试成绩×50%;
余杭区法院驾驶员岗位:技能考核。
余杭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讲解员、展教辅导员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章太炎故居纪念馆讲解员岗位:综合成绩=技能考试×50%+面试成绩×50%。
区图书馆图书资料管理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良渚博物院讲解员: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及联合审查、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体检及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一般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及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联合审查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联合纪检、公检法、城建(防违控违)和信访等部门开展审查。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聘用文件下达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招用
对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负责在余杭区人才服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