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粮食品质营养研究所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补充公开招聘公告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57年,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事业单位,是粮食行业唯一的中央级科研院所。现根据院发展规划、重点任务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1名编制内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吃苦耐劳,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志于投身粮食科研事业。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具体条件详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粮食品质营养研究所高级专业技术岗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请填写《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个人简历和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rczp chinagrain.org邮箱。邮件主题请按“岗位-姓名-专业-学历”填写,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3日。还需提供:学历学位及国内外任职证明;三位本领域专家推荐信;近3-5年发表的代表性论文或科研成果。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考试。(若未通过初审将不通知,材料恕不退回。谢绝来访。)
(三)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网站上公布。
(四)考察。我院将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人选,到其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查阅人选的个人档案。
(五)体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结果由体检机构按照体检标准予以确认。
(六)公示。经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
三、其他事项
(一)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转正定级,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录用资格。
联系人:马老师58523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