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白山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10名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精神,现将2019年白山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10名专业人才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白山广播电视台计划招聘专业人才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白山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10名专业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7日至2001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12月27日。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户籍、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2019年白山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10名专业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白山广播电视台负责设定并解释。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和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和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禁考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2020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9年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证书日期其中有一个为2019年的,可视为2019年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等考前事宜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白山市广电大厦(滨江北街一号)4楼白山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至1月10日的上午9:0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6:00。
3.咨询电话:0439-3316212
4.请考生根据《2019年白山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10名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要求,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上考生照片需为近6个月内电子版正面免冠照。
5.考生现场报名时,需通过白山广播电视台公众号录入考生电子版报名表及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宽120×高160像素、不大于20k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红底或蓝底彩色照片,信息录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16:00。
6.考生报名时,请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无法到报名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考,被委托人还需出具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考生错填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8.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审查由白山广播电视台负责,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二)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由白山广播电视台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领的,须同时携带代领人和考生的身份证。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3.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资格审查员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5.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跟踪通知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6.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生凭《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4.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精神,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历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于2020年1月14日上午9:00-11:20到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04室(浑江区长白山大街3766号)审验,逾期未审验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审验部门为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征兵办、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经审验合格的另行在白山市人民政府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5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5比例的或多人并列进入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拟面试人选。
7.因本人放弃或按考生所留联系方式联系不上取消面试资格的,以及查出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非以上原因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虽然符合递补条件但是本人放弃递补资格超过3人以上的,不再递补。
(三)面试
1.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面试灵活采用新闻播报、即兴主持、专业问答、新闻速写、情境模拟、视频快剪、实操纠错等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考试总成绩的及格线为60分。
3.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成绩查询
考生笔试成绩及总成绩分别在白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白山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查询,未及时查询的后果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两位相同时,顺延到小数点后第4位。顺延小数点第4位后总成绩仍相同的,有符合国家和我省优先聘用规定(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规定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体检工作由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生体检、考察期间放弃的,取消其相应资格,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山市人民政府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后,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不符合聘用要求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开始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
2019年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内。
八、政策待遇
根据《白山市引进“名校优生”实施意见》,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聘用后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清华、北大本科生享受以下政策:
1.择优提拔。服务年限满3年并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使用、上级机关遴选、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聘用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纳入各地各部门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同等条件优先提拔到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2.给予生活补贴。市直事业单位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内发放完毕。
3.给予住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提供每月600元的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白山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4.放宽职级职称政策。按照《2019年白山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10名专业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岗位条件要求,聘用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白山市(含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有报考,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白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bs.gov.cn/);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cbs.gov.cn);
白山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详见附件3);
(二)其它事项
1.招聘考试的通知、公示等其它有关信息可登录白山市人民政府、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咨询电话”栏。
3.网络技术服务电话:白山市人事考试中心0439-5081251
4.举报和咨询有关考试事宜的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受理,举报和咨询有关资格条件、专业、学历等事宜的由白山广播电视台受理。
5.监督举报电话: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439-3292661
白山广播电视台机关纪委办公室0439-3333788
6.政策咨询电话: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9-3255855
白山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0439-3316212
十、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生进入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任一环节自愿放弃相应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白山市(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山广播电视台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