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满足全区人民的基本医疗健康需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
二、招聘人数、岗位、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5名,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曹妃甸区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政审合格。
2.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执业资格条件。
3.护理专业人员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21日至2001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其他专业人员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2月21日至2001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
4.护理专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人员须具有曹妃甸区户籍;护理专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和报考其他岗位人员户籍不限。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及有碍医务工作的疾病和缺陷。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2.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12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曹妃甸区医院行政楼三楼318室(曹妃甸区唐海镇滨海大街61号)。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现场提交《唐山市曹妃甸区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需先行从网上下载表格并填写相关信息且粘贴彩色照片,报考专业名称须与《唐山市曹妃甸区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一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卫生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弄虚作假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5.准考证发放: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9年12月28日上午8:00-12:00到曹妃甸区医院行政楼三楼318室(曹妃甸区唐海镇滨海大街61号)领取准考证。
(二)理论考试
1.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成绩100分。考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相关知识。
2.理论考试时间、地点:2019年12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曹妃甸就业网公布。
(三)技能考试
1.参加技能考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理论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技能考试人选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技能考试。技能考试人选名单及注意事项在曹妃甸就业网公布。
2.技能考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现场操作方式,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分在同组测试。技能考试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实际操作能力。考试成绩在曹妃甸就业网公布。
3.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40%+技能考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在曹妃甸就业网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及政审人选。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下列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具有执业资格者;护理专业男性;技能考试成绩高者;全日制普通类学历高者(以报名时提交的学历证书为准);年龄大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人员须提供政审材料及完整的学籍档案,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理论、技能考试、体检情况,对拟聘用人选在曹妃甸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待遇及管理
(一)合同管理。新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具有执业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三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终止聘用合同;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无执业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六个月,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工资待遇。有执业(职称)资格人员试用期工资按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医院已聘非在编合同制管理人员标准执行;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职称)资格证书人员执行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从取得资格证的下个月开始参照同标准人员兑现待遇。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由唐山市曹妃甸区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5-8725362
唐山市曹妃甸区医院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