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区2019年公开补充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市有关部门核准,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平桥区在编在岗教师不得报考)。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平桥区政府购岗服务现在岗教师不受年龄限制。
5、户籍要求:应具有信阳市户籍或信阳市户口生源(指信阳市户口,因就读统招的全日制高校现户口暂未转回人员);在平桥区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未在平桥区就业),以及参加平桥区“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并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6、学历、专业及资格要求:报考初中教师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小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职位,其报考专业应与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或相近);报考幼儿园教师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7、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不能报考的;
5、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三、招聘办法
公开招聘教师按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要求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社会保险服务大厅。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吋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点(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社会保险服务大厅)报名。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手续。
报名时填写《平桥区2019年公开补充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平桥区2019年公开补充招聘教师报名表》可登录平桥新闻网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现场进行信息采集,并交报名费60元。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报名。
2.报名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所核减职位数额调整到相应学段报名人数最多的职位)。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报名人员须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0年1月4日上午8:00至12:00和下午14:30至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报名考务票据到现场报名点(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社会保险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两科,一套试卷,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教育专业知识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
2.笔试时间:2020年1月5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3.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平桥区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平桥区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不再受理。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1月12日进行,面试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3.领取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人员于2020年1月11日上午8:00至12:00和下午14:30至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到现场报名点(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社会保险服务大厅)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相应学科初中、小学、幼儿园课本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面试成绩计算:报考同一专业(职位)如分在不同考场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加权平均法计算。二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办法为:用本专业(职位)面试人员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专业(职位)各考场面试人员面试原始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再用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面试人员的原始面试成绩,所得结果即为加权后该面试人员的最终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6.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职位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低于平均分的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体检程序。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权后的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遇有比例内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出生日期早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选。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从报考同一专业(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在考察中,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从报考同一专业(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时需调取本人档案,凡在规定时间提供不出个人人事档案或档案中出生年月有涂改现象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网站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公示期满7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教体局指定地点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选岗
拟聘用人员按照聘用公示的时间要求到达指定地点,依据本人报考专业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挑选聘用学校。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选岗顺序;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选岗;如仍相同,则按出生日期早者优先选岗。
3.聘用要求
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后上岗,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签定在被聘用单位服务期不低于3年的协议(在聘用岗位服务不满3年的不得借调、调动)。由区教体局指导监督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入编手续;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和主管局同意并向区人社局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96名农村小学教师
根据教育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从本次公开招聘参加笔试、面试未被聘用且同意选择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考生中,分学科先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聘用;若聘用不足时,再分学科从未聘用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聘用(详见平桥区2019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教师计划表),到农村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
此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的教师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由用人单位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平桥新闻网(http://www.xypq.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
0376—3800293(平桥区教体局人事股)
0376—3702769(平桥区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平桥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