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同德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为全面深化内设机构改革,解决同德县人民检察院辅助人员不足的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聘用优秀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计划招聘编外人员3名,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1.办公室文秘岗2名;
2.出纳岗1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同德县户籍、男性,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界定为:1984年12月1日后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同德县户籍;
4.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功底、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系统,汉语言文学专业、文秘专业、会计专业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
6.本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或不良行为,家庭成员未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及违法犯罪活动。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考生可提前到同德县人民检察四楼办公室领取报名表。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名时已经毕业但暂时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学校相关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等资料原件供查,并提交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另需小2寸照片2张。考生需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及邮件报名;
(2)报名地点:同德县人民检察院四楼办公室
(3)岗位能力测试
①测试由同德县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百分制,临场发挥占40%、写作能力占60%;
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时刻关注《同德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平台;
③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考生写作能力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4)公示: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管理和待遇
1.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2.相关待遇。执行同德县人民检察院聘用编外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
3.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同德县人民检察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咨询电话:0974-8592263(同德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招聘全程工作人员只通过该电话号码与考生联系;
2.考生报名时扫码入群并关注同德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招聘过程中各阶段相关信息及通知将通过群消息及公众号实时发布,非特殊情况不再单独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虚报信息、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