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属幼儿园2019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教职工公告
为推动经开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区属幼儿园劳务派遣制教职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区属幼儿园教职工1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见《经开区区属幼儿园2019年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1、具有河南省户籍或在新乡市常住人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服从组织安排,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有吸毒记录、精神病或精神病史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8日-1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经三路与纬三路交叉口向东500米路南,一楼东经开区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3--3675533。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缴纳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应届在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通过笔试面试的,需在体检前提供毕业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录取资格。非河南省户籍的在新乡市常住人员需提供结婚证件、购房合同等能证明在新乡市常住的证明材料。
报考时以上材料需本人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合格后交复印件一份和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5张,同时提交本人填写的《经开区区属幼儿园2019年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一式两份(需网上自行下载,A4纸打印)。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者须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专业基础知识、作文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并发放面试通知单,届时需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原件。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仍不能确定时,则按照学历高低、专业对口程度、获奖情况等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需到县(区)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项目,并获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费用自理。
2、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专业)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聘用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被聘用人员与新乡经开区智汇人才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期满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3、进入面试未被聘用的人员,将纳入用人单位后备人才库,一旦用人单位出现名额空缺,参照本次考试成绩择优进行递补。
4、此次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为:保育员、保健人员工资标准为高中2300元,专科24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2500元;财务人员工资标准为专科26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2700元;伙房人员工资标准为2600元,保洁员工资标准为2200元;工龄工资根据岗位不同为每连续工作满一年增加50元—100元;绩效工资为岗位基本工资的20%。所有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
四、纪律要求和信息查询
(一)区纪工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选聘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招聘的,取消其聘任资格。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招聘公告在新乡日报微信公众号、微博和区网站上发布。经开区官网(http://www.xxjkq.gov.cn/)和“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新乡HR”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信息平台,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以上平台进行发布,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他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考务咨询电话:0373-3675533(区人才服务中心)。
本公告由经开区社会事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