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第三批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根据《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天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6人(服务员5名,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天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第三批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愿意服从分配;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聘用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
5、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
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详见《广州市天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第三批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8日上午9:00时至2019年12月24日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广州市天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第三批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进行报名,填好后发邮件到1154679131 qq.com。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20-38622840。
(三)本次考试不设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职位条件。
(四)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专业(详见附件1)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每个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要求不低于2:1,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定于2019年12月26日上午进行。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内容为行政基础理论知识和与岗位相关的技能知识。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考核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定于12月27日上午9:00时进行,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按照实际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进行确定。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广州市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初定于1月3日进行。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5倍,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员。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地点交通路线咨询电话:020-38622840。
(四)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成总成绩后在广州市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予以公布。
六、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人数等额的体检人员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考察。
2020年1月15日通过广州市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体检和考察合格拟录用人选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录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福利待遇
执行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编外人员的薪酬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二)请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学历及学位相关鉴定。
(三)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8622840;020-38622842。
广州市天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