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株洲市石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干部队伍结构,结合本区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株洲地区机关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株洲地区机关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工作敬业,身体健康;
2、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含合格、称职)等次;
3、参加工作2年以上(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
4、文秘岗位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财政岗位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现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未作出处理的;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职位与计划数
石峰区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五、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程序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依次进行。
(一)发布信息
公开选调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石峰区政府门户网上发布。其他各环节相关信息将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及时发布,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3日(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工作日)
3、报名地点:株洲市石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咨询电话:22629700(响田东路268号石峰区机关大楼3楼318室)
4、报名需提供资料:
(1)由所在单位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19年株洲市石峰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必须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上显示出生年月与本人干部档案记载不一致的,请予以特别说明);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事业单位聘用登记表复印件(需组织人事部门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
(5)能证明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的有关工作经历、文稿、资格证书等方面材料;
(6)承诺书(本人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见附件3);
(7)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每人报考一个职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所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考试环节。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选调条件对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四)组织考试
1、开考比例:管理岗位选调人数与符合该岗位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财政岗位要求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一)文秘岗位: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主要测评选调人员公文写作、分析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财政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考核主要测评选调人员对财政评审项目的财评分析能力。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3、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以石峰区政府门户网和准考证通知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成绩排名,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选调同一岗位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石峰区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本次选调的管理岗位职务层次为管理九级,专技岗位为专技七级。
六、纪律监督
整个选调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究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株洲市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石峰区纪委:0731-22629957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株洲市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