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乐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关于为成安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高效优质的空气环境治理运转机制,经县委、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成安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劳务派遣)。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0名工作人员,招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统一组织公开招聘,招聘工作由河北乐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环境科学类、计算机科学类、文秘类专业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退役士兵(高中及以上学历)。
其中已就业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4.身体健康,能胜任内、外勤工作任务,能胜任夜间值班任务;
5.30周岁及以下,18周岁及以上,即1989年11月19日以后至2001年11月19日之前(含当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2.现役军人;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5.本人或直系亲属有信访记录,被公安机关依法经过训诫处理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20日至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
河北乐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成安县新兴大街与迎宾北大街交叉口西北角昌宏丽都楼下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退役士兵携带退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3张,报名时填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通过资格审查考生须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二)招聘流程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依次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详见成安县人民政府网。
按拟聘用计划与进入面试人数不高于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方式主要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主要测评仪表举止、个人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处理具体问题能力和相关专业技能等)。
(2)面试办法应聘者按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和内容,面试由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考生本人面试成绩。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成安人民政府网。
(4)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5)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先按照学历层次确定(顺序为毕业研究生、直本毕业生、专接本毕生生、大专毕业生),学历层次相同的再按照优先专业,专业相同的优先按年龄确定(有效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较晚的)为参加体检人员。
3.体检和考察
(1)体检时间详见成安县人民政府网;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个人档案、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并对报考条件进行复审。
因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成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河北乐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到成安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在本年度成安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0%标准执行,并缴纳聘用人员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资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所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六、其他事项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档案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安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本次招聘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
河北乐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18630032848 15100044241
监督电话:
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0-7256065
成安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310-7288193